在某些情况下,寻求进入加拿大在娱乐业工作的个人可以有资格成为商务访客。
这指的是一类打算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国公民,他们由于在加拿大工作的性质和/或期限,不需要工作许可。由于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只是作为申请工作许可的先决条件--而且可能不需要工作许可--因此,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免除LMIA的要求,而LMIA通常是获得加拿大工作权的最繁琐环节。
加拿大娱乐业商务访问签证,通常有三类在娱乐业工作的个人可以被视为商务访客:
进入加拿大从事电影、电视节目或纪录片制作的电影制片人,必须是外国资助的作品。外国制作公司和加拿大实体之间的合作不构成此类制作,因为项目必须完全由国外资助。为了避免在入境时出现问题,进入加拿大的外国电影摄制组必须非常熟悉谁为该作品提供资金支持的细节。
进入加拿大从事外资商业拍摄的必要人员。这些人员进入加拿大的时间必须很短,通常不超过两周。至于什么是 "必要人员",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主要取决于制作公司提供的证据。
在演出、音乐会或节日上表演的艺人,甚至可能在加拿大拍摄的电视剧或电影中客串。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他们进入加拿大的原因是有时间限制的活动,他们很可能会被视为商务访客。只有在经常性、定期演出的情况下,才需要获得工作许可。
这些类别的商务访客以及其他有关加拿大的便利工作选择的问题在于个人决定是否批准入境。如果加拿大移民官不熟悉特殊的工作情况和符合商业访客的标准,他们可能会拒绝个人进入加拿大。为了避免被拒绝,在试图以商务访客身份进入加拿大之前,最好先向有经验的加拿大移民律师咨询。
文:加缘百科,原文链接:https://www.jiayuanbaike.com/archives/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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