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加拿大“移民监”?科普知识来啦!

相对于世界上很多的以移民为卖点吸引人才和投资的国家,加拿大是一个不需要打太多广告就自带国家品牌感的国家。这个坐落在北美洲的国家在经济发展、人文环境、教育水平、医疗福利等方面都位居世界的第一梯队。作为一个非常友善且欢迎移民的国家,2021年起每年她都会迎接来自全世界40多万的新移民前来定居。

加拿大吸引了很多有移民意向的人群,但如同其它几个移民大国一样, 加拿大对永久居民有居住的要求,即常被人提及的“移民监”。很自然的,世景Sir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

如何才能在移民加拿大后规避移民监呢?

在世景Sir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来给 “移民监”这个词的做个知识普及。所谓的“移民监”不是说新移民在加拿大后会受到人身自由的约束,恰恰相反,加拿大宪法明确规定了加拿大的公民和永久居民有在加拿大全境内自由迁徙的自由和权利。 其实“移民监”的正规对应叫法是“Residency Obligation”,即“居住义务”。加拿大移民法IRPA 28(1)条明确指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在每一个5年期内,有居住满至少730天的义务。如不能达到730天则有可能被取消永久居民的身份。 上世纪90年代,加拿大迎来了第二波华人移民潮。与第一波的华人移民潮主要是由铁路劳工构成不同的是,这波移民潮主要源自香港,且移民主体是专业的高收入人士和经营公司的老板,他们在香港大多有体面的工作或生意。但是到了加拿大之后不少人因为工作原因的需要频繁返回香港居住。而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这些往返大洋两岸的“候鸟”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就被戏谑成了“移民监”。 2000年以后,加拿大又迎来了第三次的华人移民潮。这一次的移民潮规模更大,主要由大陆地区的企业家、商人、白领构成。同90年代的香港移民一样,这一批移民里也有一部分的“候鸟”型新移民,他们需要往返于国内和加拿大之间处理生意和工作上的事务。虽然成为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但是他们在加拿大境内的居住时间有时候还是会遇到不能满足“居住义务”中所规定的730天的情况,面临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危险。

那么有没有方法能够让永久居民规避掉居住义务呢?

俗话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直接的答案是:没有。每一位永久居民都需要履行730天的居住义务。但是加拿大移民法没有规定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一定要在加拿大境内居住。如果是以下三种情况之列的,永久居民在加拿大之外的居住时间也可以计在730天的居住义务之内。

1.陪伴具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或父母在加拿大境外居住
如果加拿大永久居民的配偶是具有加拿大国籍的公民,那么TA在加拿大之外陪同其配偶生活的每一天都可以计做满足条件的居住天数。

2.陪伴具有加拿大国籍的父母在加拿大境外居住
如果22岁以内的未婚加拿大永久居民的父亲或母亲是具有加拿大国籍的公民,那么TA在加拿大之外陪同其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每一天都可以计做满足条件的居住天数。

3.被加拿大的企业、联邦政府公共管理或省级公共服务部门雇佣
如果加拿大永久居民被加拿大的企业或联邦或省级政府部门雇佣并在加拿大境外工作,同样可以满足居住义务上的要求。

不过,满足条件的加拿大企业需要达到以下几点:

1.加拿大的企业必须依据法规,在联邦或相应省份中注册成立;

2.公司的主要所有权归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所有;

3.公司加拿大有持续性经营,产生收入并能创造利润;

4.陪伴被加拿大企业、联邦政府公共管理或省级公共服务部门雇佣的永久居民,且该永久居民为其配偶或父母

如果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是在加拿大外陪伴自己被加拿大企业、联邦政府公共管理或省级公共服务部门雇佣的配偶、父亲或母亲,且他们也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那么TA的居住义务也是得到满足的。 在陪伴父母的情况下, 该永久居民需要满足22岁以内且未婚的条件。

世景Sir篇末总结

以上四点就是对生活在加拿大之外却还能满足“居住义务”的补充条款。概括起来就是在加拿大之外陪伴加拿大籍配偶或父母;陪伴被加拿大企业或政府机构雇佣的、具有加拿大永居居民身份的配偶或父母;自己被被加拿大企业或政府机构雇佣的。属于这些情况的都可以在加拿大之外居住而满足“居住义务”要求。 对绝大多数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新移民来说,满足在加拿大境内每五年居住满730天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世景Sir也认为,选择移民加拿大是一个审慎且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从最初做出移民加拿大这个决定到最终实现这个目标是需要花费很多心血和努力的过程。移民是一次大搬家,是整个家庭在大洋彼岸的再次启程。既然通过努力来到了加拿大,就应该充分尊重当初自己和全家人的决定,努力在新的国家让自己的家庭获得更幸福的生活。在加拿大的这个充满机遇,友善且多元的国度里,绝大多数的新移民能够找到自己新的立足点,在经济上立足成功,在生活上扎根融入。当然也会有少许不太能找对自己位置的人,那也大可再做回流的选择。但是,如果是在大洋的哪一岸都在想着彼岸的好, 一直抱着雨露均沾的心态,那么鱼和熊掌如何兼得的千年难题,恐怕在人生短短的几十年中真的是无解的。

小加

我还没有学会写个人说明!

暂无评论

相关推荐

加拿大移民留学群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什么是加拿大“移民监”?科普知识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