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面试使准雇员及其潜在雇主可以相互了解并确定他们是否可以成功地合作。
雇主通常会处理与所填补的空缺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
这些问题甚至可能违反了《加拿大人权法》所保护的基本人权。
- 《加拿大人权法》赋予所有人以下平等的就业机会:
种族或肤色
国籍或族裔
宗教
年龄
家庭/婚姻状况/性别(包括怀孕和分娩)
性倾向
原谅的信念
残疾(身体或精神上)
例如,如果一名妇女面试要求很多深夜,大量加班和周末工作的行政职位,则雇主可能会想问她是否有适龄儿童会因为如此艰巨的时间表而受苦。根据《加拿大人权法》,雇主不得直接询问其子女和/或儿童保育安排。取而代之的是,雇主应询问应聘者是否能够按规定的时间工作,并酌情加班。
加拿大人权委员会为将要面试雇员的雇主提供指导。这些指示列出了无法回答的敏感问题。这些说明还概述了用短语表达问题以获得所需信息的正确方法。
《加拿大人权法》涵盖了联邦管辖范围内的就业,例如: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航空公司,银行,铁路,广播,电视和电话公司,在多个省份开展业务的运输公司等等。
所有非联邦职位仍由省管辖,这意味着各省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无论您打算在哪个省或地区定居,都应查看每个州的适用指南。
文:加缘百科,原文链接:https://www.jiayuanbaike.com/archives/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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